各学院:
按照《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做好2027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雅安校区2027届本科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补贴对象
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在雅高校中以下五类全日制毕业生。
(一)低保家庭毕业生;
(二)零就业家庭毕业生;
(三)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;
(四)残疾毕业生;
(五)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。
同时符合多个申报类型的,申报类型只选择一个,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(原“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”)的不得重复享受。
二、补贴标准
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,补贴标准为1500元/人。
三、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
(一)9月11日-9月24日,学生申请学院复核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申请,具体请以学院通知为准。
1.申报毕业生信息在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”或“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”中能查询到本人信息的(名单会私发给各学院),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附件1《雅安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》(A4纸打印,限一页,签名须手写,一式两份);
(2)身份证复印件,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附件1申请表背面;
(3)附件2《雅安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》电子档;
(4)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银行卡复印件(请务必到银行开通金融功能,并自行转账测试)。
2.申报毕业生信息在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”或“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”中未查询到本人信息的,除提供(1)(2)(3)(4)材料外,还需根据申报类型,准备附件3《申请类证明材料》其中一类证明材料。
(二)9月24日—9月30日,学院审核。各学院审核材料,汇总附件2《雅安市2027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》并将其电子档及纸质档(盖章)、附件1《雅安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》一式两份及纸质申报材料(按汇总表中的名单序号进行排序),于10月9日前报送至逸夫楼二楼招生就业处,电子档发送至1254661481@qq.com(发送主题为:XX学院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)。
(三)10月1日-10月13日,学校复核。招就处复核材料,并将申请名单公示5天后报送至雅安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各学院要做好申请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等具体工作,防止遗漏,杜绝虚报冒领,过期未向学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受理申请。
各学院须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日,在公示时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信息,院级公示和报送可同时进行。
附件1雅安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.docx (265.93 KB)
附件2雅安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.docx (287.55 KB)
招生就业处
2026年9月11日